那請問信賴原則在哪?我們都應該相信大家都會遵守規定,這是規定之所以能延續的前提,但是現在違規猖獗,政府不思加強取締違規,給大家信賴感,反過來要大家「防禦駕駛」,這算是負責任的政府嗎?只要防禦駕駛,那所有號誌、標線、標誌都可以拆了。
防禦駕駛是我們不得不的狀況下,為了保護自己而做出來的,不是政府拿來擺爛的藉口。
去國外自駕時,發現他們常常會被我們這種交通第三世界國家來的駕駛嚇到,不是搖下車窗大罵就是比中指(小弟已經自覺平常是注意路況、號誌、標線的優良駕駛了),難道他們都不防禦駕駛?我想是因為他們彼此信賴,別人是會遵守規則的,因此不遵守規則的交通行為就會嚇到其他用路人。
當我們的政府不思如何讓人民彼此信賴,而只想讓大家互相防禦時,這跟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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