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land wrote:美國爸爸和日本大葛格(恕刪) 這是隧道口的紅綠燈,指示該車道通行與否(隧道內車道上方也有),和我們現在談的國五的紅綠燈不同,國五兩端的紅綠燈,是燈桿前面還有一條路(閘道)交會,有車輛會叉入主幹道。
看不出來意義在哪裡...用挑釁的方式讓後車跟上個幾十公尺,然後再一起被前面的龜車擋住?而且只有傻子莽夫才會在高速公路上被比個中指就追上去貼車吧...追上去又能幹嘛?在路中間下車輸贏嗎?就像網路上有人為了移除在高速公路內線跑90的龜車,故意跑到人家前面開50把龜車逼到外線,結果反而害得內外線都降速到50還自以為聰明,不知道自己才成了高速公路上的塞子...
車速起來時貼車貼太近有機會被撿舉!我只是照規定貼出來!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2230行車保持安全距離行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有足夠的時間來應變突發的狀況,千萬不可跟車太近。尤其天雨路滑或路面潮溼,濃霧、強風、大雨等天候欠佳狀況、夜間行駛及行車於下坡路段、隧道內等特殊狀況,安全距離應適度的增加。為維護您及其他人的安全,行駛於高速公路時,務必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如何計算安全距離》1.以行駛速度計算安全距離◎ 小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大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減20」的距離(單位為公尺)不同行駛速度下與前車應保持之最小安全距離如下表:車輛行駛於國道5號「雪山隧道」,在正常情形下,小型車應保持50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大型車應保持100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如因隧道內道路壅塞、事故或其他特殊狀況導致車速低於每小時20公里或停止時,仍應保持20公尺以上安全距離。2.以行車時間計算安全距離跟隨前車通過某一定點(如標誌、燈桿)的間隔時間,小型車應至少有2秒鐘之時距,大型車應至少有3秒鐘之時距。上架日期 :99-11-18資料維護單位 :交通管理組交通管理科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08-11-14
Tony Hung 0196 wrote:沒錯, 跟我看到的一(恕刪) 一次到位很簡單? 怎麼做都有人罵,就像林佳龍不下台被說戀棧,如果下台一樣被說落跑多動點腦子幫忙解決問題,自然一次就到位,而不是只會酸
很多人就是怕罰單吧。應該要科技執法車速低於80公里且與前車距離大於100公尺,開罰3000元。這樣應該龜車會少很多。科技執法重點應該放在抓高速公路或山路慢速車,不是要抓超速。現在因為龜速導致的(間接)車禍可能比超速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