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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小車禍,對方態度囂張怎麼辦?

如果是我...
13000可以解決早就跟她和解...
何需浪費時間在這點小事上...
光是浪費時間就不只13000....
我覺得樓主的處理態度才是有問題,
自知有錯的成份大,
加上對方要求也不過份,
為何不花錢消災哩?
有時間上來這裡嘴炮,
還不如賠錢了事......
Raisa0210 wrote:
小妹第一次在01發文(恕刪)

13000而已趕快和解吧!
不過他告過失傷害要有就醫證明<你可要求出示>,還有你被撞當下<不管有無傷>就該就醫了才有談判空間
你遇到這位還不是老江湖的
有傷照理至少要個30k還不含修車錢<通常會把30k灌進修車錢>還會額外要求請假費用,代步費等....<有單據基本都是ok>
雖然你明知修車灌水<你很難(證明)他灌水>,但不給就告你個過失傷害!背前科,還要繳錢給國庫+賠償
<真要反制,你看他去哪修車的,你找位朋友代你去該車廠,假裝要修車問一樣的零件叫他開估價單給你>
13000,爭取到降價一半好了,6500要賠上時間跟心情
你以後要賺的錢不止這些,不要跟他和了
Raisa0210 wrote:
小妹第一次在01發文(恕刪)


初判表沒用
去申請鑑定.

還有
保險是很好用的東西
1萬3保險早幫你賠掉了
省時省事
那就對淦阿 反正 都要進條局 也都要受罪 也沒差那一拳
從一開始有人問,妳是行進間還是停止? 妳都視而不見不回應
只能說被社會教訓剛好而已,還在那邊質疑別人態度?
想說的很多人都說了,就當作花錢買經驗吧
Raisa0210 wrote:
車禍後就有交換聯絡方式,對方將近三個月沒聯絡然後忽然要我調解


所以你轉彎車撞人家直行車而且對方有受傷你還三個月沒主動連絡?
Raisa0210 wrote:
如果真的有誠意要處理,早就應該聯絡我討論機車賠償的問題了,而不是過了三個月忽然丟一張收據給我叫我全賠吧?


那就顯得你沒有誠意了⋯⋯
對方開13,000 應該都還可以用誠意談
有些小事趕快處理掉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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