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霧燈並不是所有駕駛都知道開啟關閉的狀況下我覺得最快且最有效的是先開啟危險警告燈,除非真的有人那麼的"天才",不懂前方車輛開啟危險警告燈的用意..畢竟開啟後霧燈最多就是讓後方車輛知道與前車距離...但是台灣人嘛...不太喜歡保持與前方車距...不過開啟危險警告燈後,至少後方車輛就該知道前方路況有異常...(塞車時,開啟危險警告燈後,後方車輛在正常情況下,都會知道前方有異常,且車速會降低...
kunzen wrote:第八十一條規定:機動(恕刪) 我不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令在中華民國地區有任何參考價值,你知道這裡的第八十一條規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嗎?你引用的法條全名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這點你知道嗎?請問你是哪邊的國民呢?
危險警示燈即所謂雙黃燈!黃色燈可以讓你更遠就能辨識速限110km路段,您速度30-40行經壅塞路段你最後一台車,就要開起警示燈!(起霧 暴雨視線不佳時更需要)有人遠遠見到警示燈而不動作繼續百公里加速的嗎?
前陣子半夜在國三上有遇到濃霧也是我第一次遇到超濃霧能見度超乎想像的低,因車剛買不太熟配置,當下用最快反應打了雙黃燈再找到後霧燈打開,也所幸是半夜車不多且前後跟車距離拉的夠才沒事不然我看以我這種沒經驗的也是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