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女子騎機車上國道還衝內線 翻越分隔島後遭客運撞慘死

1.生氣吵架
2.精神病

通常還有一個是喝醉酒,但是喝醉酒很難搞到現在的狀況。
看到車流就會發抖這種人根本不該拿駕照,

不然哪天開砂石車看到車流發抖,

到時候才真的是血流成河。

daniel8904009 wrote:
至於怎麼摔車的我倒是很好奇,不是藥在走不然就是看到車流發抖到摔車
孝女?道路設計不良?正妹?戀愛了?國賠?暴動?岳父?

不評論了。
哪一國? 你要不要把新聞和判例貼上來?

全亞洲也只有印尼、韓國這兩個國家禁止機車上國道,

你說的國外到底是哪國?

健康最美 wrote:
國外誤衝高速公路被撞死是沒有罰則的

台灣就不是~遇到自殺式~就倒楣駕駛

果然是鬼島
客運司機真倒楣,這個年不好過了
沿著路肩騎,等一下就會有紅斑馬來護駕,幹嘛騎內線??
建議考駕照必須同時加入心理測驗與評估,以下特徵出現時不予核發駕照:
1.性格過於膽怯怕死被害妄想的,這種人給上路了一定就是耳朵長包皮的龜車之王,車速永遠低於速限,也從不鳥任何其他用路人小叭大叭的提醒,不小心靠太近還會被反咬一口檢舉逼車;

2.有明顯躁症丶暴力傾向,以及反社會人格者;這些用路人通常極度缺乏耐性與同理心,自我意識凌駕一切,自制能力薄弱,所以超速丶蛇行丶插隊丶road rage...一再惡形惡狀累犯,視交通法規與速限於無物,是重大事故肇事者最標準的候選人;

3.當然,有精神疾病與自殺傾向的患者;

以上純屬”違反人權”胡說八道的鬼話,所以一般心理正常的用路人,都被迫適應必須擔待著點,不得不小心防禦駕駛以免被波及惹禍上身;不過這種事情哪有可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希望將來倒楣碰上的別又再更倒楣了;
檢察官&法官:有1%責任就是有罪,能注意未注意

撞到可憐人 慘了
michaelroddick wrote:
你知道這有可能會害死(恕刪)


他是摔車後「步行」至對向車道被輾

跟他騎車上去有甚麼關係

開車上國道然後隨便下車被輾下場不是一樣

然後你重點還擺在他是騎車還是開車

是我誤會你還是你閱讀能力跟邏輯有問題 ?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