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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以前沒什麼檢舉魔人時道路狀況有什麼不同?

曉得 wrote:
的確如此!
以前被警察測速照相拍到超速,
通常鼻子摸一摸,
乖乖去繳掉罰單.
現在收到這種罰單,
違規人不只跑去現場找黃色交通告示牌量距離,
還會申訴告上法院要撤銷罰單.
有些違規人還會找媒體爆料罰單不合理,
讓人搞不懂到底誰犯錯了?


定速限的人錯了.....
不信....
那雪隧尬麻提高速限....沒錯就不要提高阿......
等著看北宜提高速限...定40笑死人....根本沒有去算過車流量...反正亂定不用負責....
下次定速限10好了這樣就算撞到也沒事全台交通好棒棒....

交通規則草率亂訂...標線亂畫....標示不清....
然後不用負責....
敢違規就不要怕被檢舉,有沒有想過違規會造成多少人困擾,幾歲人了。
就現在瘋子特多, 所以才會兩種魔人都有, 當然疫情的關係也是造成瘋子特多的原因之一.
基本上違規還怪別人檢舉的都是中老年人居多,稍微會用點網路討拍那種。
這些人現在正值有車開的年紀,不過素質沒有隨著年齡/經濟能力一起提升。

年輕人已經知道不能再因為自己一時方便,而犧牲其他用路人的權益,而進步的科技也賦予了他們反擊的武器。
一代不如一代嗎?中老年人自己好好檢討吧。
宙王 wrote:
以前人都沒有亂打方向(恕刪)


我沒你這麼老,
但至少我知道,
要違規就不要怕檢舉啦,
怕檢舉的人就會遵守交通規定啦,
少一個是一個.
宙王 wrote:
我不認為以前人素質好(恕刪)


你怎麼知道檢舉魔人多數是年輕人?
數據在哪裡?
cricketpage wrote:
定速限的人錯了.....
不信....
那雪隧尬麻提高速限....沒錯就不要提高阿......
等著看北宜提高速限...定40笑死人....根本沒有去算過車流量...反正亂定不用負責....

c大應該是年輕人!
中山高啟用時,
最高速限是90公里.
民國90年12月1日調高為100公里,
民國92年4月15日調高為110公里.
調高的理由是因應汽車性能提高,
有必要調整道路速限,
提升道路輸運量.
中山高全線通車啟用是民國67年,
民國67年的汽車性能可以跟110年的汽車相比嗎?
道路速限是安全駕駛的參考,
沒有人逼你一定要遵守,
這次台江大道的車禍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只要你有把握,
要開多快都沒有關係!
被照超速繳錢就好!
這是法院認定公民不服從原則!
如果就以前和現在來對比
我家這邊最明顯的大概就是違停少很多
要過馬路輕鬆很多
而要轉進自家車庫也輕鬆許多
不像之前還要閃那堆違停車輛呀
一大半都是檢舉來爽快的, 報復性的,
破壞社會正義的道德基礎,將導致社會脫序。特別是,許多道路的友善性不足,常導致道路使用人難以避免不違規的情形
只能以運氣來論,有些道路上, 走路入左轉車道,右轉車道,是不可避免的。卻被後方魔人,網路檢舉違規。

這些人閒,沒事幹,有如打遊戲一般,把你入罪,他有快感。
宙王 wrote:
我不認為以前人素質好(恕刪)


是以前那代素質不好的 根本就還在路上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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