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s_geek wrote:而且按照你的邏輯。只要:不妨礙路權,沒有安全疑慮。可以不用管標誌標線嗎? 我說的是綠燈直行,你又何必自動忽略這個,斷章取義。有些人可能不只眼瞎連腦子都不好使,才會連回文都沒看清楚。
scottielin1024 wrote:我說的是綠燈直行,你(恕刪) 你知道交通規則有標誌,標線這種東西嗎?你駕照是用雞腿換的嗎?可能有人變態到已經忘記交通規則有這種東西。交通規則中有哪一條說:綠燈直行可以使用轉彎專用車道。那如果這樣。無安全顧慮,我也可以綠燈直行行車機慢車專用車道嗎?
scottielin1024 wrote:我說的是綠燈直行,你(恕刪) 占用左轉專用道卻直行,這不用爭辯就是違規,因為你會與直行車輛爭道,造成交通瓶頸與混亂,也容易造成擦撞,如果是在四下無車所以也不會妨礙他人時,就更不應該占用,因為停等紅燈時,你無法確定不會有其他車輛到來,總歸一句不能說因為沒警察或無來車就可以闖紅燈,因為誰也不知道下一秒有一輛超速的機車、大貨車.....疾駛而來。對於無差別檢舉的磨人我也很不以為然!
altairchou wrote:網路上很多都是死辯到(恕刪) 真理只會越辯越明,檢舉人的行為或許有可議之處,但是違規是事實,這個還要辯解什麼?交通規則拿出來看不就是清清處處?我不是聖人,我也收到過被人檢舉的罰單,很幹,但是還是乖乖繳罰單,也不會來檢討檢舉人。只有辯不贏的人,才會用這種歪理的說法,說你是死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