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酒駕等,這些些要儀器之外的交通違規都可以檢舉,才對吧?若警力足夠,每天在街上開罰單,違規的人還多嗎?還有,道路標線,很多路都畫得亂,原本四線道,過個路口就變三線道,怎麼走?說實在,哪位首長候選人,提出交通改善政見,我就投那位,但,還沒看到有人重視。食衣住行育樂,我認為"行"最重要。"行"不通,又怎麼做其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