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ost_6075 wrote:
我只是個打球的,車上(恕刪)
我沒什麼球棒
只有一個可以打一拳就讓人暈眩的拳套而已
看看是我拳快還是平常沒在打球故意放個球棒在車上的棒子快
然後法律上拿球棒屬於攻擊性武器!在法律上 不多說了
練武健身大肌肌的好處就在這 不多說
路人39 wrote:
所以別人「惡意」逼近(恕刪)
daniel8904009 wrote:
我說,我如果開的是砂石車,我就不會被逼車
言下之意指,是不是只有機車有這些特殊待遇
我開車就從沒被逼車過,騎車倒是一天到晚都遇的到
要警車跟救護車早點出門
他有鳴笛我當然讓啊,跟他早不早出門有什麼關係
搞清楚我要說的重點
同樣都是用路人,你趕時間別人不趕
要別人讓你就是保持距離閃燈或是輕點喇叭示意
不代表別人必須讓你
法律上道德上是後車須先行禮儀,前車有決定讓不讓的權力
要教導大家有這基本認知,但不是在那裏倡導
「你不讓車就活該被逼車」這種瞎姬芭理論
我每次上山路,也一堆四輪路隊長後面都排一長串了渾然不知
找不到機會超他車,就要去逼車去恐嚇 ?
還是如果他是機車你就可以這樣做,因為他是軟柿子
我們都挑軟的欺負,這樣才可以用「不要用生命捍衛路權」來嘴騎士啊。
就問你一句啦,你開車後面有機車緊跟,速度也比你快
你會主動讓騎士過 ?
如果換成大貨車,是不是你就自動讓開了 ?
你知道,這就是鈑金主義在內心作祟嗎 ?
用路禮讓我當然知道,問題是這些根本不是拿來合理化逼車的理由
搞清楚重點好嗎
造成危險的永遠是那些仗著鈑金去強姦別人用路權的低端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