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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小弟有交通糾紛,身為兄長的我可以幫忙和解嗎

妖精狩獵者 wrote:
以下是檢察署網站,有關簽約的效力說明。


內容提到,不是所有簽約,都要法定代理人同意。

明確提到法律獲利是不需要,所以他哥哥要替他出面還錢,跟他一起去簽約,在法律上確實是獲利。


『獲利』是指當事人,代理人屬當事人同一側,所以本案除非是對方要賠他們錢,那才叫『獲利』

不然當事人是要賠錢的,即便由任何人代出,都一樣是賠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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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於身份對照的關係真的要再加強,不然以後遇到類似事情,恐怕都會簽下錯誤契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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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再補充一下,該項法條中的『獲利』通常是指『純粹』的利益才算,如果是損害賠償(對方賠錢)之類的,往往不會被列進這種『純粹』,這時還有得吵了…

(例如你要送你未成年的朋友一輛車,在沒有要求他作任何事情的情況下,這可以說是他的『純粹獲利』,不需經過法定監護人同意與否,他們也無權干涉,但若你同時要求他達成某些事情才能獲得車子,哪怕再小的事情,也都不『純粹』了,於是法定監護人就可以出面來吵…)
星幻 wrote:
『獲利』是指當事人,代理人屬當事人同一側,所以本案除非是對方要賠他們錢,那才叫『獲利』


不然你舉例,不是法定代理人,替未成年還錢,結果沒法律效力。
沒那麼複雜啦!
就單純是跟對方訂定一個契約而已,
一方看要給付多少錢,
交換對方對弟弟徹回或不提出民、刑事訴訟。

頂多是如果你爸媽認為你的行為侵害到他們的權益,
那麼你就要因為你無權代理的部分,
對你爸媽負損害賠償的責任。
就叫你爸媽去告你呀!

然後你弟弟多少歲?
警察找上門可能是對方有提出毀損告訴,
刑法毀損本來就不是很嚴重,
未滿18歲還可以減輕,
頂多罰個幾千上萬而已,
加上民事賠償看弄壞了什麼東西,
價格大概就可以估算出來,
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
也不用太勉強。
星幻 wrote:
不然當事人是要賠錢的,即便由任何人代出,都一樣是賠的哦

說法漏洞百出。

未成年肇事理賠,你認為法定代理人外的人,不能先代賠?

大家熟悉的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不就是保險公司先代賠修車費,就算肇事者未成年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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