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廣罰區間超速10~20公里/hr這種不如先重罰蓄意飆車族例如超速50公里/hr以上.....罰新車定價50%超速80公里/hr以上.....罰新車定價100%超速100公里/hr以上...罰新車定價100%+管收29天
支持區間測速 、建議把全台灣高速公路全線實施區間測速,跟ETC設備結合不用太多成本、搞不好軟體選項打個勾就完成了還有全台灣所有的快速道路、隧道,建議也儘速施工安裝區間測速 ,而且是全線從頭到尾的 、那種一小段的實在是沒意思政府已經強迫式照顧了機車族20年的安全了現在機車兩段式左轉安全的不行了四輪族最愛掛在嘴邊的,為了你們的安全是該照顧四輪族未來的安全了
sonner wrote:支持區間測速 、建議...(恕刪) 所有汽車全面加裝110限速器,紅黃重機全面加裝90限速器,一般機車全面加裝70限速器,這樣才能釜底抽薪。才不會一堆愛超速的誤以為別人是龜車。
致命涼 wrote:首先感謝政府為交通的(恕刪) 車子出廠直接限制速度40不是更好!!沒人會違規!也違不了規.安全到了極限高速公路自動解鎖110像GOGO龍一樣說穿了政府是為了稅收,以前測速照相收入不錯,現在能更多何樂而不為.另外每條路段統一限速.駕駛人也不會為了限速的改變而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