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th2011 wrote:我也覺得浮濫檢舉占用警察辦更重要案件時間.資源是互相排擠的.法律上本就有微罪不罰的例子. 從來就不覺得交通違規是微罪違規停車是微罪嗎? 切車道不打方向燈是微罪嗎? 不依標線行駛是微罪嗎?每年有多少生命就是喪失在這些"微罪"上......
Ruth2011 wrote:排擠警察上街抓酒駕,毒駕等等更危險的事,而這些行為無法靠拍影片檢舉.今天警察們忙著處理方向燈沒有打全程的檢舉案時,可能錯過攔住一個酒駕肇事的人. 你確定這些事是各交通組承辦人的勤務嗎?
小炫仔 wrote:警政署有警政app應該要把交通違規檢舉統一平台放在該APP並且採用實名制認證通過後才能上傳舉發 民眾能做的就到這邊了 警方採用開單還是不開單的方式是警方執法方式 不好意思,現在已經是這樣做了
LeeFred wrote:警察本就應有審核權,可以決定開單還是不開單對交通有幫助。對檢舉人來說,警察開單後案子就結束;對警察來說,開單後還得面對被舉發人的質疑、法院的行政訴訟撤銷 作者自己點出重點了,基本上承辦會開罰的案子表示違規明確,但被檢舉人往往不知錯不知恥的用各種理由申訴,根本上讓警察增加負擔的不是檢舉人而是違規垃圾,更進一步說,就是長期以來執法怠惰以勸導代替開罰所導致的,這些違規刁民被少數勇於舉發的警察開單時甚至直接嗆警罵警甚至砍警,所以問題的根本不在檢舉制度,在於違規垃圾毫無法治觀念.
Nightmareseal wrote:檢舉魔人真正目的就只是要修理四輪和黃紅牌兩輪啦最明顯證據:你幾時看過他們檢舉白牌兩輪?兩輪違規的少嗎??這兩天吵很大的虎尾男大生左切還少見??怎麼不見這些檢舉魔人檢舉???選擇性檢舉的目的還不明顯? 我自認為跟檢舉魔人還差地遠咧我也會騎白牌,但白牌違規我一樣檢舉應該是這麼說,我才不管幾輪還是什麼牌,只要是明顯違規我一定會送檢舉讓罰單教他們如何駕駛
如果今天我開車在路上有100台車我寧願只有1台違規,99台都守規矩,這樣至少讓我平安回家的機率高許多所以為何有那麼多人要檢舉?因為就是有那麼多人要違規啊..........而且我相信100台違規,不代表那100台都會變檢舉喔!所以你看數據有那麼多違規,但實際違規卻沒被檢舉到的車就算乘以10我看都不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