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拔的風中蟾蜍 wrote:三總前面的路口我都天天檢舉,目前有一道左轉專用道已經改成左轉跟直行皆可終於有用腦規劃了 交通號誌標誌的目的是在於能讓交通順暢但是現在北市很多地方標誌基本上只是把交通搞得更亂而已有時規劃那些標誌的人真的是很無腦~
其實政府一直再放任劣壁驅逐良壁......警察不作為...不是無..是不要上下班路口有警察管制與指揮...但卻放任大客在右轉車道左轉違規且險象環生....我在對面路口的覺得可怕重點是..我一週5天都跟路口警察反應...結果得到的是..那是個人駕駛行為....我說那可以開單..他還說他沒辦法!!!!..叫我去警察局報案....夠無言吧...反觀一些交警..偶爾還會指揮占用右轉車道的車離開所以要靠自己...請善用行車紀錄器一天10輛...一個月後就沒有這種車了...
前方至少有五輛車直行上橋,只有我這樣從右邊切出切回。感覺就像從右側超車插隊啊,且遭左側車輛撞上機率大增。前面車輛違規直行都很安全,反倒是我切右側遲早會出事。不但可能撞傷右側騎士。甚至會遭檢舉右側超車插隊。車多時,車速很慢,還不易出事。車少時,這樣蛇行,後車高速撞上算誰的?蛇行明明就很危險。怎會有這種要求駕駛蛇行的道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