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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魔人的重大決定

foster_yen wrote:
另外,一個標點符號都沒有,國文都還給老師,是在寫天書?
這種素質的人po這樣的文,一點都不意外。


你最有素質,
很多人句子最後面也沒寫句號或其他標點符號。
要不要這些人也去說一下。

國文老師教你這樣吐槽別人的吧。
你最有素養了。

你要不要也美化一下你的文章,有的數字要不要改成全形,數字後面的點也改成全形的頓號。
(
1、
2、
)
我以前寫投影片,如果是用國語寫的,數字跟後面的標點符號,都會統一用全形字。
建議你也改一下吧,你自己去看你發布的第一篇文章。
按照以前我會寫標點符號的國語文章,我會這樣寫,你寫的我也有意見。
我這樣批評你如何?
記得歐,請全部用全形標點符號會更美觀。

剛才差點犯了錯,問號沒寫全形。
用手機打字要一直換鍵盤,用電腦打字全形半形要切來切去很麻煩。

又不是寫正式文章,那麼斤斤計較做什麼。
那麼喜歡挑毛病,自己的毛病先挑一挑吧。
有誰能跟我說下列情況該怎麼辦......

台北市上下班路上塞車,要直走當然走中現,跟車跟到最後發現兩道左轉,一道直行,一道右轉...

當下要換車道肯定沒人要讓,再往前一點就是雙白線,有人要讓,那你換不換車道??

不要叫我坐捷運,不要叫我不開車.......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能沒有時間壓力.......

對,違規就該罰.......

對,還好林北不痛不癢.....

林北沒有發牢騷......只是陳述事實..

但我還是覺得,那位檢舉人....有病就該看醫生!!

(市民大道在光復南路下右轉....大巨蛋前....)
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檢舉魔人本身心態就有問題,多說無益,沒有病識感的人是永遠醫不好的
酷里斯帝 wrote:
......多少人知道白線外不能騎機車?....(恕刪)


那我問你好了,有多少人知道紅燈不能越線?應該都知道嘛,但多少人能遵守?

經過檢舉後大家的煞車系統看來都有進廠檢修了
紅燈越線是小違規嗎?不,它潛藏著安全疑慮,煞不住啊!多麼危險的事!




經過檢舉後,那一格鮮少人敢停了,雖然公車停不進去,但至少願意守規矩了

ryan00014875 wrote:
那我問你好了,有多少人知道紅燈不能越線?

為何我說這問題吵不完,就是因為雙方根本談的不是同一個點。
紅燈越不越線跟機車騎到白線外,你覺得知道的人一樣?
這只是知不知道的情形,其他人還有各種的用路經驗,
像是開到路口才發現此車道是左轉車道一樣,
就算這不算是道路設計不良,也是很多人的無奈經驗。
你覺得有危險疑慮該檢舉,相信大多數人都贊成你檢舉,
而許多人不喜歡檢舉魔人的理由,根本不是那種的。
如果這麼多發表的意見你都看了,卻還是提出那種例子,
我覺得這個問題就算明明大家基本上看法都相同,還是會吵下去。
酷里斯帝 wrote:
為何我說這問題吵不完(恕刪)


只有一句話,就是檢舉『危害他人路權』且『故意』的違規駕駛對吧!
這點大家絕對會認同。
酷里斯帝 wrote:
為何我說這問題吵不完(恕刪)


所以考照制度爛,基本標誌標線應該列必考

騎路肩被檢舉就罵檢舉人,騎路肩被開車門的撞就罵政府教民眾靠右騎,就說騎車道中間最安全,都不曉得到底誰心態有問題
王簡莒 wrote:
只有一句話,就是檢舉『危害他人路權』且『故意』的違規駕駛對吧!
這點大家絕對會認同。

是的,我相信這是基本上大多數人的共識。
甚至除了這二點以外,
還有一些即使是無心但卻有必要警愓該用路人的,大家也會贊同檢舉。

其實只要回歸原點想一下,
開放大家檢舉,主要是成為交警的延伸。
警察會開哪些單、哪些雖然違規但警察看到也不會開、......
警察會故意做陷阱誘人違規再開單嗎?
這些值得思考。
當我們在罵檢舉魔人的時候,那些回嗆的人知不知道我們講的檢舉魔人是什麼?
ryan00014875 wrote:
所以考照制度爛,基本(恕刪)

真的不知道你要罵的是什麼.....
酷里斯帝 wrote:
是的,我相信這是基本(恕刪)



你有沒發覺講理是多餘的,它們心知肚明知道在講什麼,開罵就是了,病態檢舉魔人就

是人渣 米蟲 屌絲,心情不好時抓這些人來罵一罵多好阿,有空就常來罵心情愉快,反

正它們被罵被指責很開心,那就不須客氣了,講理要對人,那不是人的就不需要講理了

,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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