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ikegoodgod wrote:不過台灣法律事實上,(恕刪) 7%如果家屬獅子大開口,要5000萬也要350萬了。好好在路上開,車子被人撞爛,還要賠錢,這才是最不爽的....這樣的法官水準,就是開放重機上國道的最大憂慮。台灣要無肇責太難了,如果別人一天到晚滾過來被壓死,這樣也要背刑責,我怎麼樣也反對。保護自己是最基本的,就算是YARIS再怎麼不安全,這樣滑過去也不會死,今天新聞就是YARIS車主要賣腎賠法拉利修車費用了。
在台灣,發生這樣的狀況就是倒楣不管法理在誰的那一邊,只要說到情就輸一半法官會找各種理由補上的,前面有人提到小偷的那個案例就是最好的借鏡,小偷不要來,不要偷就不會發生後面的狀況,但經過法官的腦補後 就是屋主的問題了小偷家屬還能大小聲說就是屋主的錯,殺人賠償,哀在台灣,法律只是參考的法官腦補後的判決才是結果偏偏又一堆龍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