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有辦到,但是我的駕照是在北美洲考的,在北美開車應該有7年以上,習慣已經養成。有的台灣朋友會說我開車太斯文了,在台灣不能這樣開。不過我也是有收過罰單,大多都是不小心超速10~20公里那種。不過自從我換了新的行車紀錄器,真的故意違規的,我也會檢舉,如果是輕微或不是故意的,我就當沒看到。但自從開始檢舉後,我發現自己會更守交通規則,不然以為自己很正義,也收到罰單就尷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