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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能檢舉,以後騎機車要注意

請幫忙連署 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檢舉)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c939b078-5dc2-43c9-b545-7ee228d81c4b?fbclid=IwAR3PfD7QM0jzwowCkTBYs8zjAl3VeN-brum9EmiaLSz42IY5iuEndfnCJFc
請幫忙附議,讓檢舉回歸執法人員!
右側超車本來就不對
怎這麼多人在想要合理化?
要怪就要怪政府道路規劃不佳,整條路都是陷阱
壓力鍋 wrote:
不是檢舉人病態也不是...(恕刪)


你的說法很難同意。很多道路情況不是一概而論。交通規則應該在交通安全與交通效率之間取得一個平衡。

很多路機車只能從路肩過,否則不是容易造成大塞車就是容易被汽車撞到。行駛路肩多數情況下沒有危害到他人安全與路權,檢舉用意何在,在我看來只是為了滿足檢舉人的變態心理。
這些檢舉變態要是讓人知道是誰,我想大家會很熱意用最嚴格的標準來監督他們,而且我敢保證能嚴格到這些變態以後都不敢騎車或開車。
壓力鍋 wrote:
壓力鍋 2020-11-11 9:52 40樓
不是檢舉人病態也不是法令不合理,而是長久畸形交通政策造成的病態現象積非成是。
台灣的汽車都是左駕,後車由左側超車對於前車駕駛最沒有視線死角,所以規定同車道須由左側超車很合理。
但台灣過去的政策都是要機車靠右邊騎,即使現在已放棄這樣的宣導,但仍是在道路右側規劃了機車優先道、機車專用道,長久下來不管汽車或機車駕駛都有了根深蒂固的觀念:「機車就是該靠右騎,左邊是給汽車過的」。所以汽車在路上開不管在哪個車道,很習慣地偏車道左側行駛,機車也很習慣地在外側車道偏右行駛,當然也很自然由前車右側超車。以我騎車通勤的體驗,如果我想照規定由前車左側超車,按了喇叭示意前車讓道,大部份情形是完全不被理會,少數情況是叭了之後前車更往左靠,意思是讓出右邊給你超,只有極少數機會前方的汽車真的靠右讓路。我這還是騎大型重機通勤的情況,若是換成是一般普通重機看有哪個汽車駕駛會讓路?
所以不用指責檢舉人也不用怪法令不合理,而是所有用路人都要被再教育重新認識原本的交通規則,不管是汽機車駕駛都要由左側超車,被後車按喇叭示意則是靠右讓道。不是說開車就比較偉大佔著車道左側不讓,靠右讓路給機車好像有失身份。


台灣的道路規劃失當也是幫兇
舉個例來說
既然右側被規劃為機車道
但機車道上會有停車格、公車站、違停車
機車族光是閃這些,就常常逼不得已闖進左邊車道造成事故
我都直接騎在車道正中間,前面塞車就排隊跟著塞,

反正一堆機車擠在中間只會讓後面更塞,

要塞大家一起塞,我時間很多。
阿蘭姨 wrote:
所以騎車在路中間
汽車只能在後面排隊
一台機車就可以癱瘓一條路了


笑死
趕快排啊
都講幾年了
怎麼沒看你們這些二輪大爺排隊過
scottielin1024 wrote:
你的說法很難同意。很多道路情況不是一概而論。交通規則應該在交通安全與交通效率之間取得一個平衡。

我覺得是交通規則要以建立在交通安全之上,交通規劃要在交通規則下,規劃出最有效率的用路環境
這樣在守法與執法時,就不會產生模糊空間
爛政府,不然要大家怎麼騎車。
全都塞在路上好了。

白癡政府嗎?????
我也被檢舉過這種,也被罰1200元,只能摸摸鼻子。這種檢舉人,應該都是大頭症的汽車駕駛人,就像檢舉人家爸爸媽媽讓孩子坐或站前面,或是大人載兩小孩一樣。不切實際。


我也常常檢舉他人,但,這種右側超車,或是載小孩三貼,或是載小孩讓孩子坐或站前面,我都忽略,雖然違規,雖然危險,但,有時候,還是要為他人想想。
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
檢舉達人根本社會亂象,檢舉後不用負責,被檢舉的要馬辛苦的申訴,要馬摸摸鼻子腳罰單。
檢舉違一些規停車之類的就算了,檢舉一些很莫名其妙的!@#$,真的只能說,希望這些檢舉魔人闔家平安,出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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