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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男子亂丟垃圾被抓逃跑闖紅燈被撞亡家屬提告

dg3836 wrote:
騎車丟到公園的垃圾桶


這招可不行啊! 稽查員可以跟到你家直接開單.
或是垃圾中搜出有地址的信封袋之類的就直接讓你收單, 不用你簽名.
kelvenblack wrote:
這駕駛應該無責吧?飛(恕刪)


難說喔!
雖然我也認為駕駛人應該是出門沒燒香, 倒楣到極點, 但有時候責任的判定很讓人無言.
一句應注意而未注意就可以無限上綱 , 當然我相信正常的肇事判斷應該是駕駛人無責任, 肇事者應負全責及連帶賠償車損. 不過肇事人都死了, 這個車損的賠償恐怕得硬吞了以外, 受驚嚇的心理受傷也得自己花錢去收驚祭改了.
萬一遇到無厘頭的裁判員, 搞不好都還要沾一點責任.
悲劇!男子亂丟垃圾闖紅燈被撞身亡,倒楣的車主,撞狗撞都好偏偏撞他...
procomm1722 wrote:
肇事人都死了, 這個車損的賠償

用遺產的部分啊!
南無水蜜桃 wrote:
王姓男子攜兩大包垃圾丟在共用垃圾桶

開車的真倒楣......
看影片發現~逃跑的那位跑到一半在車道自摔.....
如果沒摔倒的話,應該不會過身(台語)吧.....
台灣真的是一堆事情都是別人要負責而不是自己要負責呢
真的是落後國家的表現
這台車有夠衰!
jason 567 wrote:
不是被分隔島拌倒,

看那往前的重心撲下去,是沒熱身造成,大腦下指令要全力衝刺,但腿力是軟的跟不上身體。

俗稱軟腳。

下次要落跑前,請先要求做一下熱身運動。以免發生憾事


我覺得分隔島才是禍首,往生者家屬應該提告分隔島『故意』絆倒往生者致死。
曉得 wrote:
因為當時路口的紅綠燈是綠燈
如果任意停車
可能會被後面的汽車檢舉在車道任意停車
萬一發生車禍
可能會被認為故意停車
製造假車禍

那裏是 "斑馬線"
無論燈號行人都有護身符
不信你撞撞看就知道了~
環保人員跟車主都倒楣
這條命只值2袋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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