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Xuang wrote:..這就像違法犯罪的人太多,監獄關不下這麼多人,只好把犯人放出來繼續犯罪。一一一這個概念應該很接近.....(恕刪) 這比喻不好,換一個這就像違法犯罪的人太多,監獄關不下這麼多人,要警方別再抓人進來了就像違規罰單開太多了所以要禁止檢舉
MBUSA wrote:把罰金的 30% 轉作警察人員的處理罰單績效獎金即可警察就不會叫累還有一堆人爭著當警察 以前依照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人員獎勵金支領要點警方可以支領部分作為獎勵金從2011年6月後取消從交通違規罰鍰收入提撥獎勵金規定目前警察開交通違規罰單是不能分到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