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員警謹慎開單...等於把責任全推給警察到時,被檢舉民眾不就把怒氣全推給警察?但...取消檢舉制度...到時一定會有一堆報復性違規我保證交通絕對會亂成一團我就講我自己好了...上回從武嶺下來,前面一台左晃右晃的烏龜車對拉~他是一直維持在速限內...但看到他在沒有叉路的髮夾彎還打著方向燈然後整路頻踩煞車...晚上真的看得很痛苦有時在路比較寬的地方,以為他打方向燈是要讓路...不對~他只是要順著道路右彎....他後面那台剛準備要超...差點跟他發生擦撞等換我在那台車後面時,我真的很想雙黃線超車但無奈有被檢舉的可能性...最後我還是等到單黃虛線才超...假如沒有檢舉制度~我肯定沿路雙黃線超車...出事再說~所以~會被制約的人還是有...像我這樣...
我只要求在罰單上註名檢舉人的電話名字地址我違規,我認了,但檢舉的又不是警察,告訴我是哪一號人物檢舉我的,也是應該的吧我知道了也不會幹嘛阿,頂多有空的時候,去看看對方開甚麼車,跟在後面看他是不是像他做的事情一樣,都不會違規。不然,講我也會講啊,經不起考驗而已這邊的檢舉達人,講的好像在做善事,既然覺得自己都沒錯,就不要怕人家知道你在幹這勾當。而且,如果知道家裡附近有檢舉達人,那個遏止力應該比起偷偷摸摸偷拍去檢舉有成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