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llotsao wrote:
我的機車Sym Rv180...(恕刪)
樓主遇到肯賠的其實就不錯了
雖然協調到後來對方態度不太好
你也可以提告
不過說實在的為了1100提告耗費的訴訟時間成本
可能遠比1100多
然後有些人的觀念真的很奇怪
東西舊了被弄壞就只能摸摸鼻子自己認賠?
講這些話的人要不要把自己的東西拿出來給人家弄壞在自己塗牛屎啊?
rollotsao wrote:
我的機車Sym Rv180...(恕刪)
就法律觀來看,樓主要訴求沒有問題,因為樓主訴求是"修復"'
用壞別人的東西,本來就有修護還原的責任,這點在法律訴求上站的住腳,
而且修復不管修復成本的,
但這可能遇到一個情形,就是肇事者再壓克力膠修補,
一般以修復的定義,指的是功能性,所以補個8~9成也就行了~
其他人說的也沒錯,東西是有折舊問題,
但你有沒有想,樓主對它也有有感情的,
所以1千元說真的,不算多,這中間還有樓主花時間維修的時間成本,
但這價位,個人認為可以接受了,
如樓主還是不滿意,可以不拿這一千元,先走調解會(請自行查明申請流程)
因為光是無故移動他人車輛,導致受損,就很有的吵了,
(這可以請教專業的律師,應該可以找出好幾條法規)
到時的理賠金額也不好說哦,
最終上法院,主要是時間成本,因此事件是對方主因,所以仲裁費會向對方收取
(印象中是這樣;或是由控訴方要求將其金額包含在理賠金內)
所以走法院,只是耗時,不一定會傷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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