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公分 wrote:弘儀,你怎麼看(恕刪) 光是“自動駕駛Autopilot”這幾個字就非常誤導人了不管哪家車廠,都應該強調是輔助而已之前偶然看到有人也是po個動態錄影手沒放在方向盤上開車車上跟錄影的人完全不覺得危險,只覺得哇這是現在車子的新科技好強
最神奇的是那些貼超黑的還跑出來叫囂說晚上很清楚,連黑狗都看得到!似乎覺得技術可以彌補一切,我就不相信有貼跟沒貼會是一模一樣的情況為了你我的安全,無論哪種廠牌,請使用透光70%以上的隔熱紙,感謝。PS:我原廠都沒貼任何隔熱紙,所以挖鼻孔要注意一下可能有人會偷看。
30公分 wrote:弘儀,你怎麼看(恕刪) 哀~貼隔熱紙不應該是把它拿來規避一些責任的,雖然我貼的隔熱紙GIA35也沒有貼很透到70%以上,但我上路都是小心翼翼,就算開自動駕駛的車也不會就這樣睡著~~拿人命開玩笑!!
30公分 wrote:弘儀,你怎麼看(恕刪) 一、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九款及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一項第八款汽車檢驗之項目及標準:車窗、擋風玻璃未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計程車車窗玻璃除依規定標識車號外,並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二、上揭檢驗法規之執行方式係以目視能透視車內及不反光為原則辦理。警察明顯不合格至少開張無法辨識的單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