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ZGM1 wrote:這樣吧,我們打個賭,我提供完整行車記錄器影片,從開始一直到我到達目的地,為了證明我不是想左轉轉不過去(我的目的地不需要左轉),打賭輸的要送出一百份雞排,可以嗎?你同意了我就放影片上來 不用理他啦
可以檢舉48條1項2款,跨越雙白實線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48條1項4款,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7條,雙白實線其實就是禁止變換車道線,用以禁止行車變換車道。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2項第2款後段,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計程車變換車道未完成就關掉方向燈以上可參考,有的警察自己法律水準有待加強,導致一些檢舉案該受罰的而被冠上有爭議不開罰
正常啦,台灣就這樣,沒拍到當然就沒辦法檢舉,有拍到也不見得能檢舉成功EZGM1 wrote:我知道這種常看到啦,但我真的很痛恨這種,一定給他用力檢舉下去原本以為他跨越雙白線是因為不小心被堵在左轉道,沒想到是因為要跑去最前面插隊跨越雙白是應該可以成功檢舉,但是只檢舉一項太便宜他了第二個,跑去最前面插隊,這樣要用什麼名目來檢舉?未依照地面標示左轉嗎?但是我沒拍到他真的轉過去的畫面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