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

各位邏輯不好要說___Re : 摩托車闖國道囂張蛇行,導致連環車禍!!

我是覺得這算兩起事故
只是是要看是連續動作還是分開動作
就像打籃球犯規加罰
投籃前犯規進球就不算
如果連續動作投籃時犯規進算還可以加罰一球
加罰還是不算還是要看裁判怎麼判

只是騎士蛇行太誇張,公共危險罪應該跑不掉,而且也引發重大事故
賠償應該也脫不了身,只是比例多少的問題
好長的廢文,不看了。

要扯因果,就應該要把賣機車給白目騎士的老闆出來負責
我的想法是 事出必有因 機車不這樣做 就不會有後續各車的舉措 當然也可能就不會有拖車剎車不及衝入慢車堆中造成災禍.........
splite wrote:
好長的廢文,不看了。(恕刪)


沒錯

聯結車駕駛不去考照投身運輸業,也不會發生憾事
騎車的如果家裡有錢從小讓他開車,他也不會想騎車上路

社會太險惡了,怎麼做都不對
我的想法是 事出必有因 機車不這樣做 就不會有後續各車的舉措 當然也可能就不會有拖車剎車不及衝入慢車堆中造成災禍.........
吵那麼多有啥意義,
這在法律上劃分很簡單....
在美國的話,騎士全責,因為因果關係
(舉例無駕照肇事的話直接100%全責,無照賭身家);
不過場景發生在台灣,法律就是分開來計算(無照只是行政罰),
機車騎士單純只有行政罰和撞他的貨車的賠償關係
(機車闖國道100%全責須賠償大貨車損失,以前有判例可循高速公路撞死人無責,
因為人不該出現,機車也比照),
至於後面的連環追撞是聯結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所致,
除了面臨"行致罰"外,還要賠償前方所有車輛的車損,
事實就是那麼殘酷,歡迎來到台灣
(這就是台灣的爛法律,政府主要收罰單為目的,公平正義?who cares)

----------------------------------------------------------------------------------------------------
之前台灣的酒駕九次竟然還能在外趴趴走,
上網看看美國法院判決的影片是如何對酒駕犯的嚴懲判刑,
為何在台灣酒駕卻是一直都能用錢解決(又是行政罰),
我想只有立法諸公們清楚吧.....(酒攤要跑哪天抓到自己就糟了)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我昨天一看完新聞影片後
也是覺得後面追撞根本就是1+1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吧.....
雖然機車騎士真的很機車~
一般這種情況 歐美法官的邏輯會比較好~~

台灣恐龍法官 沒保持安全車距.....
daniel8904009 wrote:
2020/10/05(恕刪)

嗯~你對
  • 2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