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asha wrote:
建議不要有這樣的心態...(恕刪)
有理!
他只要不要閃機車就好阿,鑽來鑽去被碰到也不好告吧,要就撞贏要就告贏,弄不死對方也告不死對方沒意義吧。
貨車重心高,開汽車還能側撞擠死他讓他翻車,機車能做啥除非正面對撞,不然碰到都沒感覺的。
根據判決書,這次引發逼車又嗆聲的水產行,蔡姓夫妻檔今年5月時,才遭橋頭地方法院判拘役30天,原因竟然是因為一名鄭姓駕駛走錯路,看見水產行前有空地便宜行事,把車子開進去打算迴轉,但鄭姓駕駛的舉動引發水產行蔡姓老闆夫妻不爽,蔡姓老闆先用肉身擋在駕駛車前方,接著吳姓老闆娘開著自家小貨車擋住出入口,就是不讓駕駛離開,期間,鄭姓駕駛多次請求想離開,夫妻檔均不予理會,以此強暴方式妨害駕駛自由活動之權利。
事後鄭姓駕駛對夫妻兩提出「妨害自由」告訴,法官勘驗駕駛的行車記錄器後,認為夫妻倆不思理性解決糾紛,僅因細故即率然妨害被害駕駛自由活動之權利,所為實有不該,但考量夫妻倆認罪,也無前科紀錄,依強制罪判處兩人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此路是我開 此樹是我栽
欲從此路過 留下買路財
        內文搜尋
    
    
 從 APP 打開
從 APP 打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