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head.jen wrote:就實務面來說政府確實(恕刪) 就務實方面來說,政府該做的是,增加擁有車的難度、擴大公共運輸系統。在土地面積不可能改變前提,增加停車空間的速度,永遠比不上汽機車增加速度。
機車停車場停車格過少也是事實看看台灣各地捷運站火車站機車停車場跟汽車停車場空間的占比常常是機車位永遠爆滿,但汽車格空一堆在那就算都是收費停車格也一樣很多舊大樓也是根本沒有設置機車停車位新大樓也常聽到機車停車位不足多的機車還是要你自己找路邊塞的狀況事實上市區內會使用大眾運輸轉乘的也多是機車族開車的人車都開出門了....大多都是直接開到目的地才找停車場停捷運或火車站廣設汽車停車位對於交通其實沒啥幫助開車會去轉乘大概也只有高鐵比較有機會要減少私人載具本來就不該只是針對機車汽車也該是縮減數量的目標之一把路外汽車停車格改成機車格應該是相對合理的配套
anne0904 wrote: 想增加停車空間,但也在1962年定了車庫法,減少汽車增加。 (恕刪) 我也是認同要增加停車位也要抑制汽車數量,日本當初也是汽車數量飛漲引起交通混亂違規亂象才一步一步規劃。
大翔黑熊 wrote:本人看了後,覺得兩輪族權益愈來愈微不足道了,如果要禁也要看地方禁,一次全禁日後機車族四處亂停地方政府要負責嗎 台灣可是要和日本皇國看其的機車先不好停慢慢少人買後又車子可能加個有車位才可買車一方面全台路網又慢慢加不用很久就像日本上下班光上電車/公車就飽了你不行你家的事身為一個速度慢的身障人士,這很好啊不過直接喝水和可樂容易會嗆到,都不提供真的就不行不過自己早就有吸管沒差,出門麻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