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pei1017 wrote:您形容地再多再貼近事實都沒用。因為。。。雙黃線啊,您打算跨越雙黃線啊。加上您的示意圖,不管您是什麼情況,您完全沒有路權啊。您根本就不應該出現在那裡啊!!!因為台灣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不然光您沒有路權,就百分百全責了。講一千道一萬,事實就是,您沒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這件車禍根本不會發生!!!您是因啊!!!沒因哪來的果!!! 那裡是雙黃線缺口 並沒有跨越雙黃線
樓主說自己從哪裡騎機車出來你好我是崴崴 wrote:就從7-11門口要騎到對面 勉勵 wrote:那裡是雙黃線缺口 並沒有跨越雙黃線 7-11的地址是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一段308號直接看7-11前方的街景照片雙黃線畫好畫滿哪裡有缺口?
楚中天 wrote:對於口述對方時速多少多少的本例說是7、80公里一概不相信 +1二個都騎機車肉包鐵70,80有多快你知道嗎撞下去你跟他沒在醫院躺3個月我輸你車身斷成二節都有可能你還有辦法上來發文騙我們沒騎過70,80嗎?
曉得 wrote:樓主自己畫的箭頭往前騎是直接橫越雙黃線直直的箭頭跟雙黃線你沒看到?如果樓主自己沒有心虛幹嘛自己撤下圖片嗎? 重點是樓主距離雙黃線到底多遠 如果三公尺內 還是可以視同通過路口樓主畫的距離路口 看起來是不到三公尺這種小路口 如果是汽車轉彎 哪有完全不壓雙黃線
勉勵 wrote:這種小路口 如果是汽車轉彎 哪有完全不壓雙黃線 是啊!但是樓主自己說你好我是崴崴 wrote:騎到接近雙黃線的地方稍微減速看右邊有沒有來車(騎之前有看是紅燈沒有車但因為騎到一半後座的說變綠燈了所以才稍微看一下)確定沒有後一轉回頭要騎時突然就被一台騎在快速道時速70左右(對方口述)的機車撞上 如果交通工具是汽車應該沒有人騎汽車不是要挑語病每年發生那麼多車禍很多人騎車或是開車沒有把心放在注意道路標線, 燈號上面發生車禍就難以避免48樓說得很實際趁對方還沒有去耐性趕緊和解不然越拖對方跟親友聊天問到越多可以要求的條件就不容易談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