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吼吼~~ wrote:如題,為何需要公布知(恕刪) 至少在該路段是減速的這樣就達到交通安全的目的測速目的不是罰錢 (國庫錢多到滿出來)即使通過該路段後,再加速也無法加速到哪。更何況市區有紅綠燈高速公路一樣也無法一路狂加速畢竟前面會有車,且每幾十公里都會有測速的公布,用路人會提高警覺,且高速公路右側腹地有停警車,也都會先前有標示提醒。所以要不要公布?PS. 車上有測速雷達提醒都會不小心 踩太大力了沒公布還得了~!!
吼吼吼~~ wrote:如題,為何需要公布知(恕刪) 感覺會有你這種想法的是不是根本都未成年或者沒開過車阿?超速...你也不去看一下那速限是否合理?全台灣都照速限去行使保證塞爆給你看你何不直接提議車輛出廠直接限速不能超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