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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這麼多次還有臉說不要繳,又不是同一件違規事實被重覆開罰,在每個路口都違規或不斷有新的違規事實當然會分別開罰

他這樣開車是公共危險罪了吧~~

如果照他這邏輯
那以後殺1個人跟殺100能併案罰嗎?

每一次通過路口他都是有選擇停或開
他卻每一次都做了畜牲才會做的選擇,怎不先怪自己好好的人不當?
pchmbb78 wrote:
這個人這麼不要臉...(恕刪)


你也別跑!
wwwmo wrote:
沒打方向燈而已要罰給...(恕刪)

一碼歸一碼
殺人免死的問題你可以另開大樓
或想辦法賺多點錢選立委
LIN8563 wrote:
src="https...(恕刪)

違規不要浪費社會資源討拍
我相信有錢買車的人,一定也有錢繳罰單拉~
不過幾千摳摳,一台車也要幾十幾百萬啊!
就當個教訓,錢繳一繳下次不要再犯就好。
你這樣大家都知道你長什麼樣了~~
想討拍還是先把相關法條看過一輪再說吧。
這種駕駛有問題,違規已經成為一種習慣,是 違規達人!

我們家附近有個小夜市,旁邊有個公車停等區,以前也是經常有違停的汽車,自從『有人』經常檢舉,定案率非常高,現在已經鮮少有人敢停了,留給等公車的人一個乾淨且安全的空間了 讚!

還有人舔不知恥的謾罵檢舉交通違規的正義人士!
安安 wrote:
以下留言太蠢,大家笑(恕刪)


會有十倍的痛啊
安安 wrote:
我個人覺得可以開多次違規,但同一種違規還是應該併在一起處罰比較好
這樣連續處罰有甚麼意義嗎? 他當下根本不覺得自己違規,開再多也沒用
當然他現在知道了,那開1張單跟10張單有甚麼實質上的助益嗎? 只是靠北比較大聲比較久而已


你有駕照嗎?你知不知道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

你若知道,怎麼它會不知道,什麼叫當下根本不覺得自己違規,

法規是全民共守,不是說不知道就沒事,

那是不是殺了人再來當下說不知道不可以殺人?

一條一罰剛剛好而已啦
安安 wrote:
但同一種違規還是應該併在一起處罰比較好
這樣連續處罰有甚麼意義嗎? 他當下根本不覺得自己違規,開再多也沒用


你可以去讀一下數罪競合的理論...

你這種連續犯理論已經是上世紀的東西了
就是考照標準太低下,一堆不該上路的三寶才會造成大家的困擾。

建請這些駕駛繳回駕照別再出來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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