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駕駛有問題,違規已經成為一種習慣,是 違規達人!我們家附近有個小夜市,旁邊有個公車停等區,以前也是經常有違停的汽車,自從『有人』經常檢舉,定案率非常高,現在已經鮮少有人敢停了,留給等公車的人一個乾淨且安全的空間了 讚!還有人舔不知恥的謾罵檢舉交通違規的正義人士!
安安 wrote:我個人覺得可以開多次違規,但同一種違規還是應該併在一起處罰比較好這樣連續處罰有甚麼意義嗎? 他當下根本不覺得自己違規,開再多也沒用當然他現在知道了,那開1張單跟10張單有甚麼實質上的助益嗎? 只是靠北比較大聲比較久而已 你有駕照嗎?你知不知道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你若知道,怎麼它會不知道,什麼叫當下根本不覺得自己違規,法規是全民共守,不是說不知道就沒事,那是不是殺了人再來當下說不知道不可以殺人?一條一罰剛剛好而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