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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震驚!全國交通大執法首日光彰化一上午開單415件

鬍鬚小哥 wrote:
本來以為台北會無感 (恕刪)



只有一個月請你丟忍耐
沒辦法
台灣的警察執法與政策宣導方向都掌握在警察大學那幾個教授身上。
它們認為要兩段就是兩段,卻不用負責任。
認為要如何就是如何,然後要全體警政機構幫他背書。大家都罵警察卻讓她揹了黑鍋
 
今天基本上行人優先的理念是對的,但是卻不曾考慮到行人的教育更應該優先,享受了權利之後更應該加重她限制與義務,而非無限上綱的維護。
 
ps:像是之前行人帝王條款之前都被掩蓋,直到有機車騎士也喪命之後,法官判定行人要陪騎士。這是前所未有的判例。
 
一切的一切那些教授都不用負責任,只要動嘴就好。然後要全國用路人陪葬。怎不說當初提倡兩段左轉的教授,應該負起責任,不能以一概全。
就是這樣的行政邏輯才導致台灣的政策永遠都是這樣混亂,反正提意見的人沒事,都要執行的人來扛責任。
 
又沒看到機關首長若是自己的命令不合時宜卻又不願負責而下台,所以機關首長們就儘量亂搶打鳥,打對了我就賺,打不對苦的也只是民眾也跟我沒關係。
我就儘量打就對了,拿民眾來當祭品。
當狗肉成為信仰,狗腿子們當然要誓死捍衛,根本講不通道理。
樓上言重了

小孩開始騎機車後
我才體會到
兩段式轉有其必要性

住家北安路附近某路口
機車可直接左轉;
但燈號轉換之際
騎車的都趕著搶快左轉
結果經常機車擦撞機車
根本搶著上西天
車禍一堆
申請釋憲好讓民眾不能檢舉牠違規? 牠不如去給狗幹!
這幾年下來在外面開車的感覺,在台灣感覺小屁孩很多三寶很多,,對台灣人民的素質真的不具信心,會這樣覺得是大環境跟人互為因果(人民寵壞執政黨,政府寵壞人民,每次什麼大執法什麼司法改革,都是虎頭蛇尾不了了之,永遠都是鬼打牆惡性循環)。
震驚個鬼

台灣一天平均開的交通違規罰單接近 10萬張 (平均一年每人收到1.5張)

10萬 >>>>>>>>> 415 * 20 (彰化約台灣人口 1/20) = 8300張 好嗎

作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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