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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覆議支持取消方向燈需全程打滿這種貽笑國際的惡法

拓6412 wrote:
我一直覺得怎麼可能全(恕刪)


再打一次啊!

這很難嗎?

我覺得只是要跟不要的差別

而不是能不能做到!

我有時候偏一點過去發現車子來

我還是會讓他先過

再補打一下方向燈而已

這只是一個動作就完成

又不需要大費周章
一直都是打好打滿,就算換歐系車有三下方向燈,但也已經習慣了
還有遇過很多都是換完車道還持續打的勒~
mooninglin12 wrote:
一直都是打好打滿,就(恕刪)


還持續打得真的是蠻誇張

不過路上有時候還蠻多的
看來你被檢舉的很深刻
照這樣看你應該是高速公路上面被檢舉才罰3000不多呀
那還是繼續來檢舉好了
說不一定哪一天也能檢舉到你呀
持續檢舉總是會遇到的呀
宙王 wrote:
不要讓外國人笑你(恕刪)
交通部把後車當白癡 沒全程打滿 後車看不懂!!

都自動跳停了 還要刻意打燈

上下交流道 高速彎道 彎道多長 都不知道跳停幾次了

等紅燈時 跨越在兩個車道線上 是不是要一直打着 ...

記得以前 覺得不會自動跳回的車 好 low 現在還要去改車讓他不會跳回 ... 哈哈!!
cuteshaun wrote:
美國還能合法持槍呢?(恕刪)
不難!但是不需要!而且不止美國!
chongchen wrote:
看來你被檢舉的很深刻(恕刪)
對於不是就事論事只是想檢舉的我無話可說
說穿了, 就是 找不到合理藉口搶民財,

就猛立 假掰法 , 藉勢藉端 勒徵 民錢..

強盜政府 用假掰手段, 來搶劫民財...
我建議所有方向燈取消

這種只有裝飾功用浪費成本又會被罰錢的東西不應該存在

打了方向燈 不管後面是什麼車離多麼遠很多都加速甚至按喇叭衝過

提早10秒以上打左轉方向燈但車體偏右 要迴轉較小條路 中間是環狀線柱子

從後照鏡看到大部份的機車汽車竟然往左偏

當要迴轉時甚至有機車還要從左邊衝左邊鑽

所以

方向燈只有裝飾功用浪費成本又會被罰錢

不需要存在
在高速公路變換車道時
我通常方向燈跳8下的時間內完成變換車道
前3下是變換之前在原車道閃爍
讓後車知道我即將變換
剩下的5下閃爍才會做切換動作
直到4個輪子都進入新車道就會熄滅方向燈

這樣子的做法竟然會被部分駕駛人念?
反正我不打算改
車的強度,來自於鈔票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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