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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台北世貿對面的曼哈頓大樓人行道可以停車 :)

幾個禮拜前檢舉信義區某公園入口斑馬線上違停擋住行人出入的貨車,司機還下車咆嘯說貨車都是這樣停,恐嚇要我路上自己小心點。
遇到跟版主同一個承辦員警,原本舉發時就已經寫明某某公園入口人行穿越道了,第一次要我補件說明地點,只好又加註幾號住宅與幾號住宅之間的某某公園,最後還是不舉發,理由是照片上雖然有日期時間,但照片內無EXIF資訊...
所以除非所有證據準備萬全,不然遇到態度不積極的員警還是沒轍...

之前也檢舉過由我右方隔壁的隔壁車道連續切換兩個車道硬擋在我前面迴轉的車子,造成我本來可以綠燈左轉的,因為他而必須停等紅燈。
還是同一個分局承辦員警,一樣不舉發。
樓主應該向世貿中心管理處檢舉
此土地不屬於台北市政府的道路

檢舉魔人,為了整人,為了要洩恨仇恨社會,一直不死心,非屬於市政府土地,硬要去檢舉。
應該先去看台北市立醫院身心科
相片中的人,跟你不相識,也沒搶你的路, 硬要強制檢舉,致人於死地,是不是心理有毛病 ?
jason 567 wrote:
員警依法行事

此案顯然沒有,

為員警不熟開單標準。


jason 567 wrote:
你去找議員來陳情先呀。

不需要,也沒有用。

不需要,因為不必議員,稍微處理過相關交通問題的員警就曉得怎麼做了。

沒有用,我又小又弱又沒錢,議員不會理我。



這種事情發生在新北市,

不舉發後,改送市長信箱,大概會改為二線一的巡官來回答,

之後 90 % 以上會跟我說的一樣,改成另案舉發,

地價比新北市貴 4 倍的台北市,員警水準應該更高,

而地價高的地方,與四週基地去整合蓋成高樓,已經很常見了,

既然基地退縮已成常態,員警卻不知相關法律,那真是點點,


多費了脣舌舉例給你聽,我真的會被人笑死。
檢舉過機車停在劍南路捷運站出口樓梯前, 結果也是回覆不舉發說非屬道路範圍
Jack 你好棒 wrote:
不能勸,除非您能一口(恕刪)


這完全情緒失控了
真恐怖耶
harker633 wrote:
看這尾燈,如果沒記錯,應該是25年前的YAMAHA 雙缸FZ150。當初的原廠排氣管應該就是長這樣。

這個應該不會燙到人,不過那不是原廠管 !

原廠管是這支!

這張更清楚!
曉得 wrote:
因為疑似駕駛人還在現(恕刪)


人還在上面不算違停
laurent5680 wrote:
人還在上面不算違停

所以我在第二行寫難以認定違規停車的事實
第三行寫違規臨時停車是有可能成案
不知道l大是不是沒有看完文章前三行內容嗎?
我也十分懷疑台北市的警察不積極處理交通問題是上面的授意....
為了不想得罪老百姓...不想得罪議員...不想得罪鄰里長....
像我家附近雖然不是市中心區(士林)....但我幾乎完全沒有見過巡邏警員開過告發單....
巡邏警員機車停在紅線違停的車陣中....前後左右超過十台紅線違停無人在車上...也完全視而不見....
貨車專用格被小車占用...公車站牌停車...黃線在白天也是停好停滿...
巷道轉彎紅線區域可以有人長期停車超過一週....也沒有任何罰單....

我真的覺得不遵守交通法規者固然不對....
但是更大的原因就是執法者的懈怠與縱容....讓原本就有投機心態者更是無後顧之憂....
既然都不執法都不管.....乾脆市長信箱寫一寫....叫交通局把全市紅黃線全部取消....大家不是更爽快....
整段敘述讓人感覺只是為了檢舉而檢舉

人坐在車上面抽菸到底妨礙到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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