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O88 wrote:
應該規定
每個月檢舉超過1件的達人
都需光明正大的檢舉
例如你的車上要亮個違規舉報中的警示燈
檢舉時要附上你自己當時有亮違規舉報中的警示燈的照片
應該規定每個月違規超過1件的達人
都需光明正大的違規
例如你的車上要亮個違規中的警示燈
Jack 你好棒 wrote:
沒錯,
認同 + 1,
因為接小孩,就想東停西停的人,真的很爛,
我下雨天接小孩,絕不開車,
因為一定違停,
就你家有車,你家最大囉,
不開出來,不能彰顯身份呢。
檢舉人把時間花在亂停車的人的身上,真的很可憐。
WOWO88 wrote:
為什麼民眾可以不需要光明正大
直接行車紀錄器就拿來用
應該規定
每個月檢舉超過1件的達人
都需光明正大的檢舉
例如你的車上要亮個違規舉報中的警示燈
檢舉時要附上你自己當時有亮違規舉報中的警示燈的照片
twinsx wrote:
其實我真的不能理解
為何一定要接小孩上下課?
讓他們自己走路或騎腳踏車上學很難嗎?
當年我從幼稚園大班開始就自己走路上下學了
現在每個家長都這樣
難怪每天上下學時間學校附近都塞爆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被車撞的機率每天大概是千分之一,而且多半都是這些「家長」的自私而造成的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那些直升機家長的理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