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法律知情人士都知道,現在監獄/看守所關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公共危險罪(酒駕)入監的,又很大一部分都是些走投無路、收入不穩定的人,反正繳不出罰金~入監服刑就好了啊,還有獄方供應三餐,根本就是廣義的公務人員~給政府養,出來又是一尾活龍
重不重視這個問題而已肺炎確症或已居家隔離還外出,還沒害死人,就先被抓到罰死,還變全民公敵還有公所的人在跟監,提報還可能有獎勵。酒駕還上路???全民、政府真有重視這個問題嗎有酒駕前科,外出可能又要隨時害死人,不該跟監嗎?不設一個獎勵制度,若提報他人酒駕,馬上通報,警方及時攔下開罰確定,罰金20%為獎勵罰金提高為100萬,沒錢就是關。一天只能抵1000,基本就先關3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