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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段式左轉被開紅單違規?

傑洛米168 wrote:
我被舉發的地點是在T(恕刪)


我記得可以去申請上訴之類的
朋友之前也是很無辜後來上訴成功了
我看你就是紅燈直接左轉
這種見多了
傑洛米168 wrote:
我被舉發的地點是在T(恕刪)



有天橋的地方注意一下
紅燈已經亮了7.5秒才出去
這個想幫樓主開脫都沒辦法...
傑洛米168 wrote:
我被舉發的地點是在T(恕刪)


乖乖付錢吧~我申訴過.....沒用!
監理所只會回覆你~經與員警確認後,違規事實明確。
所以你不用乖乖排隊....那是傻的!
直接騎去前面塞住車道才是對的~
不然就去修改機車左轉燈號跟左轉機車專用道~
這樣才不會有爭議!!
看到一堆人的回覆我只能搖頭
第一,你說待轉區滿了,等下一輪有這麼困難嗎?
還是你在電梯滿了的時候也會想要硬擠進去?還是等下一台?
等綠燈亮了,在過去待轉區,不就解決一切問題?
只會檢討別人,自己都沒有任何過失?
客觀看你就是違規,罪證確鑿,還說什麼在這路口10幾年
那就代表你不就這10幾年都這樣騎?你說得出口?不是違規久了就不違規耶
違規不是不可以,是違規後還要來討拍取暖
重點是還一堆人給你拍拍
真心覺得念書很重要,現代人真的一點法治觀念都沒有
現代人一發文,就先把自己塑造成被害人的樣子
重點是閱讀文章的人一點判斷力都沒有,可憐
整篇文就是欠電
sunland wrote:
紅燈已經亮了7.5秒(恕刪)


既然是壓線自動拍照

那就乖乖去繳罰單吧

不用再硬申訴了?
不管如何,紅燈後才穿越停止線就是越線/闖紅燈。
EddieWade wrote:
看到一堆人的回覆我只(恕刪)



樓上有人提醒,罰單上顯示拍照時間點第一張是紅燈7.5秒,第二張是紅燈8.5秒
很明顯第一張就是移動中,真敢講是在那個位置停等

照片上頭也載明闖紅燈照相,警察只是輕輕的罰他一個未依號誌行駛而已,他還不服呢

等他申訴成功後撤單,改寄來紅燈左轉1800才會干願的樣子。

上次一個新聞,警察開婦人臨停600,不服申訴,結果申訴成功撤單
寄來新的 改罰2400併排停車,趕緊跑去警察局哭說改回600好不
對了,這個案子也是在高雄哦。

想挑戰看看是改單1800還是撤消嗎?
申訴應該無效,警察回覆公文應該會請您綠燈時再騎到待轉區,可以左轉再轉,而不是自己判斷對或錯,否則像台北上下班動輒100台機車在待轉區待轉,後面擠不進的還有100台,每台都想通過不是亂了套。
jiunyi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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