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Lau wrote:你的車體險是你的保險公司依合約內容對你負責的你的保險公司若跟你說你來保我們車體險 但依這千分之369折舊 你看看誰要掏錢買車體險 保險員是對他公司負責,車子殘值不夠你修車萬一超過殘值,出險後他找對方追討會追不會這筆錢評估後當然就不讓你保了或是保費高的嚇人像我爸公司員工3年上下班騎車出了3次車禍,公司保險業務打來如果他今年再出車禍,保險公司明年會拒保
Prada1024 wrote:我比較想知道到底用了甚麼方法讓保險公司願意多饕10萬出來? 我上過法院, 我認為樓主文中算是有交帶:(原文) 參考法條 民法 第184條 民法 第191-2條 .......(原文) 準備了36頁的起訴書在我看來文中有交帶的關鍵部分:1.樓主零肇責2.對上面法條的了解,功課做足,樓主現場的氣場強大, 呈現出: "我法條清楚, 不會被唬到",---->>> 這讓保險公司的人發現這次碰到厲害的人了, 認賠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