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根源就在於「罰金太低,不痛不癢」。所謂罰金,就是要讓人「會痛」,下次不敢再犯,才有起到遏止、處罰、改善交通的功能。但是回頭看看我們的罰金,600元?市區停車場一小時都要50元了,600元也只夠停12小時好嗎?再加上違規者賭不會被檢舉的機率,違停的C/P值根本遠大於乖乖停停車場。就算用最便宜的停車費率20元來說,600元/20元=30。只要停滿30小時沒有被檢舉、開單,就是賺到了耶!依目前檢舉率那麼低,傻子才去停停車場。如果交通罰金後面多加一個0,就算維持相同檢舉率,路上的違停馬上不見蛋。違規者都算得很精的,目這種乞丐要飯式的違規罰金,傻子才鳥他。
回oniki:要有影片我只是都再加上自己的截圖(去年某天 我在大直橋旁的派出所內巧遇被我檢舉北安路違停的大嬸正問值班如何申訴;因為瞄到它紅單上被截圖的前後車牌照片所以確認是我或我家人檢舉的;該大嬸後來放棄寫申訴申請單,因為它寫不出連它自己都會信服的理由)手機也能安裝軟體 隨手拍垃圾啊(我裝的是 Timestamp Camera )https://streamable.com/87cg5o垃圾車上垃圾說: "我停車方便最重要, 管你啥帶小孩走行人專用道; 何況, 這是行人專用道? 你不知我瞎眼嗎? 瞎眼照樣能開車停車!!! 但你開得起Benz嗎? 你沒看到01上一堆吐槽檢舉魔人的 垃圾 恣意在發言嗎?"
樂觀樂觀 wrote:大家都知道市區白天很(恕刪) 沒有要去 那種比較市集的街道 買東西時, 最好規化別的路線..找比較 有那麼多店面, 攤位, 路又不夠寬 的路線.這種路, 就比較會有 併排停.這種路, 就比較不會有 併排停.良禽會擇木而棲, 良車會擇路而行...不然就和 "開船就嫌溪彎, 開車就嫌三寶多, 整天怪東怪西" 一樣, 其實很多麻煩都是自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