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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乖乖在蘇花公路上排隊,就你們最聰明......

許多汽/機車會逆向,是因為就算被拍到送件,汽車罰款900元,機車才600元,所以嚇阻力很小。
拜託一定要檢舉 不要讓那些三寶再出來害人...太可怕了
ryan00014875 wrote:
嗯,像官員會說的話加(恕刪)


我上班的公司更聰明,
它解釋為因為是月薪所以放假的日子公司還是有付薪水,
所以國定假日上班的兩倍薪就是原本的+加班費。

言歸正傳,這種違規逆向的一定要檢舉。
每次連假出遊 這種四輪的違規一大堆 尢其是蘇花
建議取消汽車花東路權 就如同若有重機違規就嗆取消國道路權一樣。






ockquote>何必問-TTT wrote:
大家都乖乖在蘇花公路...(恕刪)
用力 舉發!!

用力 檢舉!!

用力 舉發!!

用力 檢舉!!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
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
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第 49 條
汽車駕駛人迴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迴車。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
之路段迴車。
三、在禁止左轉路段迴車。
四、行經圓環路口,不繞行圓環迴車。
五、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
,仍擅自迴轉。

罰款才600元根本不符合這個時代!
第一,第二段影片一定要檢舉,但是第三段重機部份!沒有塞車又不是在彎道超車,要是我,我不會檢舉!
何必問-TTT wrote:
大家都乖乖在蘇花公路(恕刪)


金價五告危險
何必問-TTT wrote:
大家都乖乖在蘇花公路(恕刪)

快速通關!
這一定要檢舉
當排隊的人都吃素的嗎
支持檢舉
恭賀恐怖的螞蟻汽水維大力敗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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