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100cky wrote:**********(恕刪) 順向車道已經紅燈逆向車道的左一與左二車道,都是左轉專用道左一幾部車,是看到左轉綠燈後正起步前進中左二藍車,則是進至路口時,燈號將轉為左轉綠燈,所以藍車自然不會停車後重新起步,而是直接順著燈號左轉,所以藍車不算切車(但看似有搶燈)機車闖紅燈超速,這很明確,就無需再討論藍車搶燈且"應注意而未注意",會有一部份的責失
感覺蠻多鄉民都是呱呱呱,蠻多地方都有內側兩車道左轉。例如:中清路左轉環中路or中科路左轉科雅路只要是左轉道,要最內線轉或第二線道轉都可以吧,為什麼還有人在講第二線道左轉就不對或是討厭之類的呢這場車禍應該是看誰闖紅燈或轉彎車禮讓直行車的問題而已
如果左轉車無搶燈號的問題,若法官比照台南 BMW交車前試駕超速撞 TOYOTA 的判例,將那套車速換算成反應時間的公式套用過來,汽車是有可能無肇則。BMW 的案子 BMW 是綠燈超速撞擊左轉車這個案例是機車闖紅燈超速被左轉車撞擊以機車的車速加上右方視線背對向的左轉車道擋住,真的是無法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