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eshimax wrote:
地點在蘇花改,中仁隧(恕刪)
兩條匯入一條,塞車時,本就一左一右拉鍊式匯入,
若碰撞,則樓主肇責大,
還有一堆人亂套用以為插入連貫行駛汽車中間,或套以直行車路權。
交通法規不是這樣亂套用的。
上回我碰到一個,也是不讓,等照後鏡碰照後鏡後,我拉下車窗跟他說,
先生,拉鍊式匯入懂不懂?
他一頭霧水,
我再跟他說,交通法規規定,兩條匯一條,塞車時,一左一右輪流匯入,
如果不懂,回去把法規看熟。
他才讓我匯入。
不然,原本他是在我右後方的,我已經讓他前方車先行,他從右後方緊咬並行要擠入。
所以,有時後先確認各種情形看應選擇哪條法規套用,才真的知道該怎麼應對才是對的。
另外,這情形互相禮讓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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