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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很嚴重嗎?

han888 wrote:
刑事判決確定就是有前科了,怎麼會沒有??
難道是我認知有誤嗎??
看到後面回文是說良民證不會註記,但是還是會有"案底"吧?

詳情請看這裡
歡迎留言討論
被判刑也不會有前科記錄,請放心
婕妮絲~ wrote:
每回看到在討論兩類車...(恕刪)


已經調解二次了
我是提出賠六萬
雙方沒有共識

我也知道這是以刑逼民
有時候是一口氣
寧願給他判繳給國庫
也不想自認倒楣吞下去
破.破.破許男 wrote:
已經調解二次了我是提(恕刪)

停車費只要三十塊硬是要付萬把





















~~~~~~有錢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開破許的想法果然跟我不一樣,

省20塊40塊的停車費被撞不對受傷騎士負責,

不過把錢繳給國庫就不用賠騎士錢了嗎?
eeone2019 wrote:
停車費只要三十塊硬是...(恕刪)


那條路全紅線
沒有停車位
Wazzuup wrote:
開破許的想法果然跟我...(恕刪)


我不怕民事
因為我的車是家人名字
不動產跟現金都在太太戶頭

簡單說,我N年前就已經脫產了
公司屬於法人。我負責人就算欠債也不會影響公司戶頭。
我做生意幾十年,財務上怎麼閃我有點底子。
Wazzuup wrote:
開破許的想法果然跟我不一樣,
省20塊40塊的停車費被撞不對受傷騎士負責,
不過把錢繳給國庫就不用賠騎士錢了嗎?

你眼睛看的跟我們大家看的果然不一樣
樓主有說不對受傷騎士負責嗎
給法院判不就表示要把錢繳給國庫同時也賠騎士錢
只是要賠多少的認知而已
golihi wrote:
你眼睛看的跟我們大家...(恕刪)

嗯嗯
我被撞還願意賠六萬
也沒跟對方要求賠我的車
因為我自認有違規有過失

但是騎士自撞應該也要檢討一下自己的疏忽
提出30萬賠償金額我認為不合理

才會選擇硬幹

人與人是互相不是嗎?
有時候太軟反而被軟土深掘
真的賠30萬的話
缺錢的可以開始瞄準紅線違停的車了

真的覺得30萬不合理
破.破.破許男 wrote:
人與人是互相不是嗎?
有時候太軟反而被軟土深掘


現在的社會你還相信人與人要互相嗎??別傻了
現在的社會已經不像以前純樸了
大家都已經學會,用仇恨當道的心態來反擊了
一點小事就是要把你搞到變大事,能撈多少算多少
就像政治利益一樣,不爽你就想把你打到趴
所以只有靠你自己,看要硬幹不被吃死或是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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