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zzuup wrote:開破許的想法果然跟我...(恕刪) 我不怕民事因為我的車是家人名字不動產跟現金都在太太戶頭簡單說,我N年前就已經脫產了公司屬於法人。我負責人就算欠債也不會影響公司戶頭。我做生意幾十年,財務上怎麼閃我有點底子。
Wazzuup wrote:開破許的想法果然跟我不一樣,省20塊40塊的停車費被撞不對受傷騎士負責,不過把錢繳給國庫就不用賠騎士錢了嗎? 你眼睛看的跟我們大家看的果然不一樣樓主有說不對受傷騎士負責嗎給法院判不就表示要把錢繳給國庫同時也賠騎士錢只是要賠多少的認知而已
golihi wrote:你眼睛看的跟我們大家...(恕刪) 嗯嗯我被撞還願意賠六萬也沒跟對方要求賠我的車因為我自認有違規有過失但是騎士自撞應該也要檢討一下自己的疏忽提出30萬賠償金額我認為不合理才會選擇硬幹人與人是互相不是嗎?有時候太軟反而被軟土深掘
破.破.破許男 wrote:人與人是互相不是嗎?有時候太軟反而被軟土深掘 現在的社會你還相信人與人要互相嗎??別傻了現在的社會已經不像以前純樸了大家都已經學會,用仇恨當道的心態來反擊了一點小事就是要把你搞到變大事,能撈多少算多少就像政治利益一樣,不爽你就想把你打到趴所以只有靠你自己,看要硬幹不被吃死或是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