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這種情況,轉過去的路只有"單車道"的話,且對向車道要右轉的話,右轉車要先禮讓左轉車(1),轉過去的路是"雙車道"的話,且對向車道要右轉的話,右轉車要靠右車道 / 左轉車要靠左車道(2)如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8款: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這個距離跟車速轉彎轉的很勉強,且樓主卻直接開中間然後駛入右車道去了!!!但是直行車打方向燈也很母通!!!
Mr. Cold wrote:方向燈打錯之類的目前沒有罰則 打右轉燈搞左轉罰1200打右轉燈搞直行沒罰則要講清楚! 這兩種都是打錯.再更早之前的法規(應該是去年10月以前),打左轉燈搞右轉,還沒辦法罰勒
Mr. Cold wrote:方向燈只是「告知」其(恕刪) 打錯方向燈有罰則右轉打左方向燈可舉發但打方向燈沿路直走沒辦法舉發看起來撞上就是轉彎車的錯+1不要去賭直行車會不會加速撞要轉之前閃一下大燈當提示遇到突然加速代表他堅持直行絕對路權要學習尊重路權
Lawu wrote:我預估白車右轉轉彎勢必速度會減慢抓那個空檔也算安全距離只是後來白車是直行沒減速而已在台北開車數十年了抓安全距離和不成為龜車還是一直在精進中😎 白車打右轉燈不一定是要右轉,也有可能是通過路口要靠右停車應該是以對方的速度和距離來判斷是否可以左轉,而不是對方有沒有打方向燈一旦發生碰撞,肇事責任一定是你比較大
三寶對決網路上一堆天天開車違規還跟你說他開車沒被開過單所以很守規矩的實際上大多時候就是靠逼迫別人踩剎車或閃避所以沒出事不代表你這種開法沒有問題講自己開車多久還是很愛背自己開多少里程的其實意義不是很大觀念不正確....開再久的車也沒有差別
Lawu wrote:上班時間台北民族東路要左轉新生北路總是要抓安全的空檔左轉有機車我一定禮讓,確認安全才轉畢竟機車最怕急煞滑倒 到底誰三寶?那種空間、速度跟直行車搶左轉~如果發生事故,你猜猜誰得肇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