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狀況過不去就要事先看出來,若明顯能分辨先後自然後到的應該要讓先到的,通常遠遠就可以減速這樣另一方若能會意加速通過,不會浪費太多時間.若差不多時間就大氣一點早點先停在不會擋到對向處或是趕快倒退,若雙向後面的車又都跟上來就麻煩了.真正造成問題的是違停或併排的車,雙向用路人都是被害者,不檢舉加害人還要互相檢舉是邏輯不清楚了嗎?
White bear wrote:唉,三四十年前,我爸爸告訴我,如果對向車閃你燈,表示你那個方向後面有條伯伯在抓超速,要你小心,閃你燈是好心提醒。幾十年後,人心不古,閃個燈就暴怒要檢舉人家。(恕刪) 原來如此
garbage101 wrote:類似這樣 中間是雙黃線 兩旁都有臨停的車 要會車時 對方多次閃燈對方閃一次就往前一點 並不是停在原地閃燈示意我過請問可以檢舉什麼?不是說 不能禮讓你 但請問你在閃什麼閃? 有需要這樣? 態度不好 先謝謝版友們 沒什麼 就是跳探戈簡單說就是技術太爛要你讓道讓他可以安全通過
1.你燈照到他 (Kuga 的燈要很近自動頭燈才會下壓, 很討厭, BMW 也是)2.他要先過3.你旁邊有不正常的事通知你 (沒開大燈 , 輪胎沒氣, 你女性朋友裙子被車門夾到外面)4.他剛經過就是你準備去的地方有狀況(前方有條子 測速, 此路不通, 有車禍)5. 他吃飽太閒你挑一個吧, 一般來說善意提醒比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