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酒駕一年死200人左(恕刪) 為了選票台灣永遠只能擁有東南亞的交通和街道部份自私的駕駛可以繼續亂開和違規有生之年可能沒有機會看到台灣交通可以有日本街道的感覺了在日本街道走路和過綠燈,比台灣安全太多我們太多綠燈和紅線是參考的,一堆惡性超車(插隊)和危險駕駛支持樓主(真的希望有一天,台灣也有安全的交通和街道)以上純屬個人想法如有雷同,請違規達人和三寶勿自行對號入座
莎朗石頭 wrote:撞死人是一個悲劇,但畢竟不是故意的,但是去別人母親家祭會場鬧場會是不小心的? 治喪期間喪家不迎賓、不送客是社會禮俗基本常識,更何況不對外舉辦公祭!祂是黑道的嗎?竟然還主動要求要接待!要不要小姐陪?
非常合理啊 因為沒有配套措施就隨便提出來的法案隨便一個限速70的省道我一次叫三台車卡路時速開10只要超車跟從機慢車道闖過我就檢舉 台灣一天國庫收入就多幾百萬這就是漏洞與盲點重點是就一堆白癡這樣玩不然台中那個白色油電蔬果哥怎麼會被肉搜先把配套弄出來再來跟人家提法案政府白癡的地方就是只會提沒在想真正實行之後會不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