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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們的建議

林仕穎 wrote:
前一陣子發生了車禍 (恕刪)


如果是幻想練筆以後要放在創作區喔,不然現實中的爸媽看到會擔心很不孝順喔

如果屬實,開一億也沒問題啊,最後法院裁判,判多少是多少,由不得樓主啊,注意安全

不會回文代表小弟猜中以後別的分身帳號要給小弟讚喔
如果是連續闖了好幾個紅燈 那版大自己沒有規勸或要求下車當然自己也要負責
如果是只闖第一個就發生了 那一瞬間當然確實就無法歸責版大

只是要求一年沒有工作的收入37萬是有點傻眼,我以為一般朋友沒事頂多出一下醫藥費
沒看到連工作收入都算進去的,你確定就算沒受傷你會好好做完一年都沒換沒離職?你確定你當他是朋友?
你也不過是個學生而已
對方也是學生還沒出社會~就要先背朋友要求的37萬?!!
這案例給我們一個建議
騎車自己騎就好,朋友沒車就讓他自己叫uber,管他那麼多幹嘛
以後騎車千萬不要載人,當然遵守交通規則很重要,現在年輕人果然"公事公辦"
未來載人前請簽同意書,父母們請準備好,自願上車同意書,自願租屋同意書,任
何事情都要有同意書,以上行為把人跟人信任完全抹去.
你朋友要賠很多 因為他闖紅燈是主因 別人超速佔很少 頂多吃張紅單還要舉證
就看你跟你朋友交情好嗎
如果是你好朋友的話 一毛不拿都可以...
金錢是一時 朋友是一世 想清楚
結論 : 千萬不要載人

因為你賠不起
My blog : https://chujy.pixnet.net/blog
車禍發生時,受害者除了向「肇事駕駛」請求負擔車禍的賠償責任以外,也有可能請求其他人一併負擔賠償責任。

同車的駕駛
如果搭乘他人駕駛的交通工具發生車禍,而駕駛人因為故意、過失造成車禍發生,可以向自己的駕駛請求負擔賠償責任。
例如A搭乘C的順風車出門,但C一向不遵守交通規則、超速駕駛,行經十字路口時與闖紅燈的B擦撞,A除了向闖紅燈的B求償以外,也可以向C請求賠償[1]。
駕駛的「僱用人」
如果肇事者是以駕駛為業(例如計程車駕駛、大客車駕駛或貨運駕駛),並且在上班過程中肇事,受害者也有可能依照民法第188條第1項[2]規定向駕駛的僱用人請求賠償。
例如,B是C客運公司僱用的司機,負責駕駛大客車接送乘客,某日駕駛途中煞車不及擦撞A,A除了向B求償,也可以向C請求賠償[3]。
肇事者的「法定代理人」
如果肇事者是無行為能力或只有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4],受害者也可以依照民法第187條第1項[5]規定,向肇事者的法定代理人(通常為父母)請求賠償。
例如17歲的B無照駕駛機車上路,行經路口擦撞A,A可請求B的父母一併負擔賠償責任。
肇事汽車的「汽車所有人」
如果汽車所有人有「故意違背法律」的情況,受害者也可以依照民法第184條第2項[6]規定向汽車所有人請求賠償。常見的例子像是汽車所有人明知對方無照,仍然出借汽車,最後不幸發生事故。
例如C明知B只有機車駕照,仍把自己的汽車借給B駕駛,B行經十字路口闖紅燈撞上A,A除了向B求償,也可以向C請求賠償[7]。
若肇事者有駕照,但非汽車所有人,就只能向肇事者求償。
因此,車禍發生時除了向「肇事者」求償以外,還有可能向上述對象請求賠償。
不過要特別注意,是否賠償還是要看個別要件是否符合,例如向雇用人請求賠償,需要是「上班時間中」肇事;向汽車所有人賠償,要「汽車所有人故意違背法律」,並不是任何情況都一定要賠償!
彷彿夜晚的植物 陽光的香味滲進纖維裡 彷彿一生的憂鬱 早已笨拙地埋伏於 人與大地交替的呼吸
去年6月我兒子從陸專畢業掛階,分科在裝甲兵學校受訓,
受訓期間近年底某星期三晚散步假,,有2位要好的同學騎機車在回學校途中,
因車速太快失控,被載的死亡,載人的受傷,,
死者家長在殯儀館對載人的同學說了什麼感人的話就不說了!

機車要載人要守法規,不要騎快~寧可不要載人也不要有事故機率,日後曠日費時談賠償。
朋友弟弟發生同樣的案例,三個人三貼機車,騎車的無照,後來出車禍,騎車的受傷、一個死亡、朋友弟弟變植物人! 駕駛無照,乘客受傷保險理賠金額會跟駕駛求償因為駕駛無照,結論 朋友弟弟家屬有求償強制險死亡100多萬有賠、死亡家屬認為朋友載自己兒子出去玩也是好意,所以沒求償強制險死亡!所以駕駛就背負100多萬的強制險欠款!
你如果你自己本身有保機車強制限附加交通意外險,可以讓你朋友少賠很多
林仕穎 wrote:
前一陣子發生了車禍 (恕刪)

從這樣的案例得到一個啟示,非至親絕對不要搭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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