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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肇責疑問?

路邊起步沒注意車流狀況應該是要負全責!
她還傻傻地還把行車紀錄器拿去給警察......
沒紀錄器她可以說她已經在車道上直行被你撞!


你的說法皆為片面之詞~
但是不用緊張,有錄影,會還給你公平的判決的!
ben8888888 wrote:
這是我今天發生的車禍(恕刪)

路邊起步,幾乎全責了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A汽車責任較高,自身也遇過類似狀況,
但我是A汽車,雖然我很注意看了,左轉前一秒都沒看到對方,
因為他是從後方路口右轉出來的,轉過來自己沒看路撞到我,還是算我的(真的很衰)。

還好對方也很理性,最後只賠了約2000元修車+慰問金。

重點是警察來直接判我肇責。
沒樓主自己的影像其實也很難說,
就樓主自述看來,
應該雙方皆是應注意未注意,
只是汽車方屬侵入機車方路權的行為,
所以肇責比重較大,
預測肇責汽車方約100~90%、機車方約0~10%,
若汽車方有交出行車記錄器,
應該可以由車頭偏移方向與撞擊時間點來判斷。

不過樓主有受傷,
依目前台灣交通法規的潮流,
因過失傷害屬刑事,
所以沒受傷的一方通常會比較吃虧.....
mash9112002 wrote:
(恕刪)重點是警察來直接判我肇責。


感覺不少警察喜歡在現場下指導棋??
直行3轉彎7
假如只有你有驗傷的話,在法律層面基本上已經吃了無敵星星了...
masondex wrote:
以路權來說,直行車確...(恕刪)



有打方向燈 是樓主轉述自車主的說法
樓主不是說是自己看到 ok?

看起來兩邊都沒有強而有力的證據
那樓主以刑逼民即可 結案

還有時速30公里就有時間閃避? 
我不覺得 要看狀況
哪一個人這麼有把握?
經研究顯示,一般駕駛人煞車反應時間(含觸發、感知、判斷、鬆開油門、煞車、開始有效煞車)約為1.6秒,以此換算,在時速40公里,煞停距離需要17.6公尺,時速50公里需要22.4公尺,時速60公里需要27.2公尺。

我想請問幾位質疑樓主駕駛應變能力的天才車手, 你看過現場任何的影片, 能夠呈現樓主在事故當下有多少的距離做處置嗎?
nccl wrote:
發生緊急事件時,正常(恕刪)

nccl wrote:
發生緊急事件時,正常人的第一反應是煞車和尋求避禍,而不會在第一時間看時速表,你看到的30估計不會是第一時間看到,而是已經煞車之後的速度⋯⋯

你直接擊到重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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