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就是不對~被比中指應該去法院告!一個銅板不會響片段也只剪輯片段根本沒有全程下去證明遇到神經病~兩個怎麼開始糾紛的要從頭播包刮所謂的"剛剛比什麼"是出必有因台灣很多重機都很有品遇到三寶也不會去亂比人家中指什麼指~以導致更多後續!不放上全程影片只放自己有利的影片怎麼看都是大馬路鬥毆兩者都得先開罰!此案件什麼法官袒護加害人根本無根據的說法~得拿出證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