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這一點台灣街頭隨時可見1. 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仍未顯示方向燈或手勢2. 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 ? 自直行專用車道逕行左轉者所在多有3. 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 ? 恐怕每五台就可看到一台直接切西瓜搶快轉peggydoggy wrote: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