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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

alld2009 wrote:
事後去取車,處理人員說我停在"車道"
好笑,一堆人停(2台機車,1台黑車),怎麼不拖呢?
因為第一次被拖吊不知道要先看照片,所以就沒要求看照片,因急著用車繳1800的罰款了....

看你的圖
的確是佔用到車道無誤
-------------------------------------------------
至於怎麼不拖其他人的車
問這個問題 不覺得沒必要嗎??
(全台灣違規都抓了 才能開我單?)
(全台灣違建都拆了 才能拆我家?)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alld2009 wrote:
我也只是臨停...(恕刪)


也太迅速了吧

台南我汽車怎麼臨停都沒被拖過來過,都是鳴笛驅趕而已

不過機車倒是被吊過幾次…
ilovecool wrote:
請問是 去看中醫嗎 (恕刪)


去中信 才10分...
asps946701 wrote:
也太迅速了吧台南我汽(恕刪)


沒辦法,政府不去做真正需要做的,整天擾民...
怒濤爆裂 wrote:
看你的圖的確是佔用到(恕刪)


小朋友沒空理你們了...
我要看盤今天很精采 賺錢比較重要
alld2009 wrote:
我想應該也是店家檢舉(恕刪)


大大您好,希望我可以救您的錢包~
公車站10公尺內、轉彎處10公尺內、消防栓5公尺內都不能"臨停"喔~
同場加映:臨停是甚麼?就是連一秒都不能停啦!誰管你行動不便要下車?
你可以在黃線擁有黃金3分鐘可以停車做自己的事~

最後再提醒版友們~機車專用道、紅線、公車格、轉彎處、消防栓附近最好都不要停車
不要以為打了警示燈、熄火、方向燈就不會有臨停罰單的問題
法律既然對各位沒用,那我只能說路上滿滿的檢舉魔人在看著您呢!
alld2009 wrote:
要是要完全進去白線....這樣的話全台灣9成路邊都不能停了


是男人 知道有違規了 繳完錢就算了 下次不要再犯就好

上來討拍還被洗臉 何苦~ 婆婆媽媽斤斤計較~

都開車了~ 遇到了 花錢消災就好 下次注意 不就好了~








對啦~ 一定會有人說 你自己遇到會這麼豁達嗎?

還真有遇到~ 高速公路開太High了~

多年以前 開到差點被吊牌 罰單~ 就繳一繳 調行車紀錄器出來看 事後想想真危險

下次自己注意一下~

現在會不會國道超速喔~

會啊~ 現在車穩得像啥一樣 家中幾台車 如果開到超過200馬的 上200跟吃飯一樣

敢開~ 被開單就認命 繳罰款 我是不會上來討拍啦~
白線10公分是車道線
15公分才是路邊線
車道線不能停車
可以檢舉
能做的只有乖乖去繳錢,
至於下次還要不要繳,
隨你啦.

現在基本上都依法有據,
警察也很怕有爭議的.
alld2009 wrote:
我想應該也是店家檢舉...(恕刪)

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鐵路平交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處,不得臨時停車。 二、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不知道樓主你說的,
離消防栓50公分,
跟規定的5公尺,
相差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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