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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開放路肩規定!路肩限速60公里,出口前500公尺不得駛回主線,2月17日生效

arronwang wrote:
怎麼會有那麼多可笑的(恕刪)

開放路肩是要紓解下交流道的車潮,不是讓你們高速超車用的,高速公路設計是左邊快右邊慢,主線塞車路肩還高速行駛,速差過大容易造成車禍,限制時速60公里非常合理。
chuenjia wrote:
變相的將疏導下交流道的路肩開放變成一般性的開放,會造成沒有要下交流道的車輛都堵在出口700-500m的路肩,也堵住後面真正分散車流要下交流道的車,講白一點,就是把塞車的三車道,變成塞車四車道而已,本末倒置了!


我也覺得不要開放路肩,下閘道維持單一車道就好了,主因是台灣人駕駛觀念差,不懂的一左一右夾鏈式併線,反而造成車流速度緩慢。
要這樣搞,還不如把下交流道標示提前。然後路肩也畫成車道。
變成提早個500-1km變成多一線下交流道,主線只出不入。
下匝道雙白線延長避免插隊。
插隊也是車禍和車速減慢的主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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